台灣學生寫作邏輯誤區 (演講摘記)
時間:110年5月4日
講者:葉姿伶老師
記錄:王齊聖
葉姿伶老師今天的演講,旨在介紹台灣學生寫作常見的邏輯謬誤。老師是本中心英文組的兼任教師,因此演講架構與例證多以英文為主。首先,葉老師將「邏輯謬誤」定義為「會造成論點削弱或無效的推理錯誤」,接著再將這些謬誤歸納為三個層次:文法(grammar)、結構(structure)與論點(argument)。講者便從文法開始,逐步解析謬誤的類型與避免的方式。
一、文法謬誤
如所周知,英文寫作極重文法;許多文法標記,如對等連接詞(coordinator)、附屬連接詞(subordinator)、轉折標記(transition signal)、片語(phrase)與連接副詞(conjunction adverb)等,如運用得宜,往往能提升文章的流暢度。然而,倘若這些文法標記使用不當,即便在文法正確的情況下,謬誤仍容易發生。作者以「however」為例,學生常在定義後面接這個轉折標記,但前後文並沒有轉折的意思,這就是典型的文法謬誤。此外,從屬子句(subordinate clause)與主要子句(main clause)在文法上的功能不同──前者語意較弱,後者語意較強。因此,段落或文章的重點應該置於主要子句,相對次要的部分則應置於從屬子句;反之,即成為另一種文法謬誤,使文章重點顯得模糊不清。
針對文法謬誤,講者認為直接避免的方法,在於寫作者應該充分了文章所欲表達之重點,並決定句意與句與句的關係。換言之,如果能夠決定文章重點的安排次序,並輔以適當的文法標記,謬誤便不容易發生。
二、結構謬誤
講者首先回顧英文寫作的基本原則:前言(introduction)、正文(body paragraph)與結論(conclusion)。前言應呈現「由寬到窄」的倒梯形結構,並在末尾提出論旨句(thesis statement),以撐起整篇文章的主題;正文應留意論點間的平行,避免各段落內容不均衡的問題,更須保證這些論點都能與前言的主旨句呼應;結論段則必須以結論句(concluding sentence)回顧文章重點,並以「由窄到寬」的正梯形收束。如果寫作者充分把握這種文章結構,便容易在書寫時達到文章一致性(unity)的要求。
顯然,對上述文章結構的扭曲,就容易犯下結構謬誤的毛病。我們在學術寫作時,若將這種文章結構的思考應用於書寫的過程,則可避免犯下結構謬誤。例如一篇論述預防子宮頸癌的疫苗的研究報告,作者先論議題源起,次論以疫苗作為解決方法的評估,再論疫苗可能應用的時機與方式,最後回歸更廣泛的醫學研究脈絡,就是符合一致性要求的架構。
三、論點謬誤
論點謬誤較為複雜,講者在此又區分成三個次類型加以說明。
1. 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問題
常見的問題包含「草率前提」與「過度概化」。
「草率前提」指的是推論前提不成立,造成結論不合理。要避免這個邏輯謬誤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寫作前,將前提與結論分開,下筆時便仔細思考哪些證據適合證明論點。而我們下結論時亦須從較宏觀的角度,檢查證據與論點是否安置於整篇文章中最適合的位置;並自微觀的角度,評判各句、各段之間是否關聯且合理。
「過度概化」指的是用少數例子就得出結論,但此結論往往是以偏概全的結果,無法適用在整體的案例上。而這個問題之所以發生,往往也與情態助動詞(modal verb)的誤用或缺席有關,例如cannot所表達的語氣,顯然較may not更堅決許多。而要避免過度概化,包含在寫作時問自己:樣本數是否足夠、是否具備代表性?或者在書寫時,以較為委婉的語氣表達論點。
文獻引用可以貫穿於正文的每一部份,並非只能放在文獻回顧這一章內。然而,要注意的是,文獻引用不宜出現於摘要(Abstract)中,不少投稿須知都特別註明此點,研究者在撰寫論文時要格外留意。
2. 論點關聯性(explicitness of relations)問題
常見的問題包含「誤用因果」、「滑坡謬誤」與「錯誤類比」。
「誤用因果」指的是誤將時間發生的先後關係,判斷為直接的因果關係。避免的方式,無非是解釋推論過程中的因果機制,如果因果機制清晰,才能夠確定前提與結論具因果關係。
「滑坡謬誤」指的是用因果推論去誇大每個論證環節,但環節中所提出的證據並不充分,致使結論不合理。避免的方式,便是檢視每個推理的環節,確定論證的步驟合理而非無限上綱。
「錯誤類比」指的是事物相比時,擷取不同層次或較為次要的性質相比,致使推論無效。避免的方式,便是確立同一層次的比較基準點,且此基準點即為最重要的推論依據。
3. 證據適宜性(appropriateness of evidence)問題
常見的問題包含「從眾謬誤」與「訴諸權威的謬誤」。
「從眾謬誤」指的是在論證時引述大眾容易同意卻未經證實的觀點,並利用人們不願意和他人持論相異的心理,論證此觀點的合理性。避免的方式,是注意持論雙方的立場,並仔細檢視支持此立場的證據是否有效。
「訴諸權威的謬度」指的是訴諸權威支持某一論點,但這個被援引的對象,實際上不具備支持論點的專業知識。避免的方式,便是引用適當的權威支持己說,並在引用後給予充分的解釋。
在演講的最後,葉老師以四個對同學的叮嚀作結:平時勤於觀察自己書寫所常犯的謬誤、論證時選擇正確與相關的前提支持論點、避免使用太過強烈的語氣行文、避免下太過一般化卻缺乏證據的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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