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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文師資研習班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華語文師資研習班第36期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中國語文組/國際華語研習所 合辦

宗旨

以本校既有之優良教學與設備,培訓有意在海內外從事華語文教學之專業教師。

課程內容

中國語文概說/華語正音/拼音符號/漢語語法/字源分析/漢字教學/華語詞彙與文化對應/第二語言習得/華語文教材教法/課堂活動設計/多媒體與華語文教學/新聞報章教學/文言文教學/初、中、高級教材介紹與課程設計/各類教材實習與試教/結業考試(口試/筆試)。

本班特色

華語文教學之學理與實務課程兼備,師資陣容堅強。

修業期滿,由本校發給中英文結業證書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學員,課程結束可出具結業證書,由本中心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招生對象

有意從事華語文教學,並具以下任一資格者: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含應屆畢業)之本地公民。

二、具國外大學以上學歷中文接近母語者水平之外籍人士(等同取得TOP高等、CEFR C1級以上、ACTFLHSK高級9級以上之中文水平)

招生人數

每期70人,備取1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上課時數

週六及週日上課,每天6小時,共17天,合計上課102小時,

週六:9:00-12:0014:00-17:00

週日:9:00-12:0014:00-17:00

上課地點

台大語文大樓二樓249教室或四樓447教室(近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交叉口,台大後門,辛亥路二段170號)。

收費標準

報名費:

一般學員:NT$300

本班舊生:提具結業證書影本可減免

學費:

一般學員:NT$20,500(不含參考書籍費)

本校教職員、台大應屆畢業生:NT$18,450(學費九折優待,需檢附服務證明)

考書目

黃沛榮. 2001.《漢字教學的理論與實踐》. 台北:樂學

上課必備

劉月華等編. 1996.《實用現代漢語語法》. 台北:師大書苑

強烈建議

葉德明. 1999.《華語文教學規範與理論基礎華語文為第二語言教學理論芻議》. 台北:師大書苑

強烈建議

呂叔湘. 1999.《現代漢語八百詞》. 北京:商務印書館

 

Li & Thompson 黃宣範譯. 1999. 《漢語語法》. 台北:文鶴

 

鄧守信. 《對外漢語教學語法》. 2009. 台北:文鶴

 

鄧守信主編. 《漢語近義詞用法辭典》. 2009再版. 台北:書林

 

        本課程原則上採講義方式,講義將於開課當天發給學員。

        以上參考書僅供參考,各科教師亦會分別推薦其他參考書籍,均由學員自由選購,開課後由班代統一為學員訂購。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華語文師資研習班第36期報名辦法

2010年華語師資班日程表

期別

上課日期

報名日期

繳費日期

備註

36

01090320

213142021日春節停課)

2009/11/23~12/04

2009/12/14~12/25

 

37

04100605

2010/02/22~03/05

2010/03/15~03/26

暫定

進階5

07100801

2010/05/24~06/04

2010/06/14~06/25

暫定

38

10021204

1010國慶日停課)

2010/08/16~08/27

2010/09/06~09/17

暫定

 

一、招生人數70人,備取1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二、報名方式:

請於報名期間,將報名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至中國語文組辦公室,額滿為止。

報名資料

報名表

身分證明影本

本地公民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外籍人士

護照正、反面影本

學歷證明影本

本地公民

 

 

 

具國內學士學位者

國內學士證書

 

國內學士應屆畢業生

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或歷年成績單

 

具國外學士學位者

國外學士證書和國內高中證書

外籍人士

 

 

 

具國內學士學位者

國內學士證書

 

國內學士應屆畢業生

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或歷年成績單

 

具國外學士學位者

國外學士證書和中文能力證明(TOP高等、CEFR C1級以上、ACTFLHSK高級9級以上之中文水平)

1吋或2吋光面照片3

費用減免證明

本校教職員

教職員證件影本

學費9

本校應屆畢業生

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學費9

本班舊生

結業證書影本

報名費減免

報名費300元郵政匯票(抬頭請寫:國立臺灣大學)。現場報名者,可以現金繳費。

現場報名

請於報名期間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7:00)前來中國語文組辦公室報名。

掛號郵寄報名

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華語文師資研習班36期」

以郵戳為憑,郵戳非報名期間內恕不受理。

 

收件人:臺灣大學語文中心222辦公室

  址:10663台北市辛亥路21702

 

三、繳費方式:

接獲錄取通知及繳費單後,請於繳費期間,至金融機構匯款或親至中國語文組辦公室現金繳款。

退費辦法:

學員繳費後、開課﹙學﹚前申請退費者,退費七成。

開課後,未逾全期﹙該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費二分之一。

開課後,逾全期﹙該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不得申請退費。

 

四、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請備齊報名資料,恕不接受補件。重要文件影本,請自行於其上加註「僅供臺大華語文師資研習班報名用」字樣。無論錄取與否,資料一律不退還。

(二)原則上每期錄取70名,錄取名單公告於網頁上。本組可視報名人數、教師授課時間及教室等因素決定是否開班。若因人數不足無法開班,已繳學費可退還。課程若有更動,另行公佈於網頁。

(三)為維護其他學員權益,錄取後不得申請延期。錄取學員未於期限內繳費完畢者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四)凡當期未錄取以及未上課者,下期均請重新報名。

(五)缺課超過12小時者,或期末測驗成績未達60分者,不授予結業證書。

 

五、聯絡方式

電話:023366-3417226 吳先生

傳真:028369-5042

網址:http://cld.liberal.ntu.edu.tw/

E-mailcld222@ntu.edu.tw

地址:10663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702222辦公室(台大語文中心中國語文組)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

「華語文師資研習班」報名表

英文姓名

 

                      (姓名須與護照一致)

期別

 

中文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男( )女

出生日期

                           

   

 

畢業

時間

                  

服務單位

 

職稱

 

是否於其他語文機構

擔任過華語文教師?

是( 

否( 

機構

名稱

 

 

通訊地址

 

5郵遞區號(      

照片黏貼處

請貼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聯絡電話

 

 

手機:                   H:

 

O:                    FAX:

 

E-MAIL :

緊急

聯絡人

 

關係

 

聯絡電話

 

應繳交之

證明文件

  ﹚1、身分證明正、反面影本。

  ﹚2、學歷證明影本。[大學學歷證明影本、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歷年成績單、國內高中學歷證明影本、中文能力證明(詳見報名辦法)]

  ﹚3、1吋或2吋光面照片3張。(請自行黏貼1張於報名表格)

  ﹚4、報名費300元郵政匯票(抬頭請寫:國立臺灣大學)。

  ﹚5、其他文件。如:本校服務證明影本。

 

以下為工作人員作業欄,請勿填寫

一、驗證、收費

二、編號

三、審查

承辦人認證欄

 

 

 

 

 

 

 

 

                             

*報名表可自行複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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