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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華語文師資研習班第42期招生簡章
期別
上課日期
報名繳費日期
備取繳費日期
備註
39
1/8~3/19/2011
11/8~11/19/2010
11/29~12/10/2010
1/29~2/6年假,不排課。
2/12正常上課。
40
4/9~6/11/2011
2/14~2/25/2011
3/1~3/11/2011
6/4~6/5端午節連假不排課。
41
6/18~8/20/2011
4/18~4/29/2011
5/2~5/13/2011
華語師資認證考試日不排課
42
9/3~11/13/2011
7/11~7/22/2011
8/8~8/19/2011
9/109/11中秋節連假不排課,
10/810/910/1011/6不排課
進階6
11/26~12/18/2011
10/3~10/21/2011
10/24~11/4/2011
 
   週六:9:00-12:0014:00-17:00 週日:9:00-12:0014:00-17:00 實際上課時間依當期課表為準
※招生人數70人,備取10人,依報名資料備齊及繳費完成之先後順序錄取。
※報名資料:
 報名表(下載)
 身分證明影本 本地公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外籍人士-護照、簽證影本
 學歷證明影本(以下擇一)
  國內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證書
  國內學士應屆畢業生,請附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歷年成績單
  具國外學士學位者,本地公民請附國外學士證書和國內高中證書
  外籍人士請附國外學士證書中文能力證明(TOP高等、CEFR C1級以上、ACTFLHSK高級9級以上之中文水平)
  1吋光面照片3
費用:共20,800(報名費:300元及學費:20,500)
 繳費方式(以下擇一)
  匯款 E-mail報名表cld222@ntu.edu.tw取得匯款單
  郵寄郵政匯票 自郵局購買 匯票抬頭:國立臺灣大學
  臨櫃繳費 持現金至本辦公室繳納
         報名費或學費減免:(請檢附影本並出示正本證明)
資格
需檢附之證明
內容
本班舊生
結業證書影本
報名費減免
臺大教職員工
教職員工證件影本
學費9(NT$18,450)
臺大應屆畢業生
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學費9(NT$18,450)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將上列報名資料備齊,以下列方式報名,額滿為止。(以下擇一)
 匯款並郵寄資料
  上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E-mail報名表cld222@ntu.edu.tw取得匯款單,匯款繳費並郵寄身份證、學歷證書影本、31吋照片
  10663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70號臺灣大學語文中心中國語文組2222辦公室
 郵寄郵政匯票和資料
  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後,郵寄郵政匯票、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影本、31吋照片
  10663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70號臺灣大學語文中心中國語文組2222辦公室
 現場報名
  請於報名期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5:30)中國語文組辦公室報名
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華語文師資研習班,以郵戳為憑,郵戳非報名期間內恕不受理
退費規定:
 除中心因故無法開課外,學員報名費概不退還保留
 若因人數不足無法開班,已繳費用全額退還
 退費方式
  臨櫃辦理,檢具收據正本身分證影本存摺封面影本
   退費金額:
    開課前,退學費9
    開課後、未逾全期授課時數1/3,退學費5
    逾全期授課時數1/3()不予退費
注意事項:
 報名時請備齊報名資料,恕不接受補件 重要文件影本,請自行於其上加註僅供臺大華語文師資研習班報名用字樣。無論錄取與否,資料一律不退還
 原則每期錄取70,錄取名單於備取繳費日期截止後隔週公告於網頁上 本組可視報名人數、教師授課時間及教室等因素決定是否開班
 課表將於當期上課前一週公告於網頁上,課程若有更動,另行公佈於網頁
 為維護其他學員權益,錄取後不得申請延期 錄取學員未於期限內繳費者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凡當期未錄取以及未上課者,下期均請重新報名
 缺課超過12小時者,或期末測驗成績未達60者,不授予結業證書
聯絡方式
 電話:(023366-3417
 傳真:(028369-5042
 網址:http://cld.liberal.ntu.edu.tw/
 E-mailcld222@ntu.edu.tw
 Facebook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40396372660528&v=wall&ref=mf
 地址:10663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70號臺灣大學語文中心2222辦公室
※主辦單位:中國語文組/國際華語研習所 合辦
※宗旨
 以本校既有之優良教學與設備,培訓有意在海內外從事華語文教學之專業教師
※課程內容
 淺談對外華語教學/華語正音與發音教學/語音學與國語音系/拼音符號/漢字教學/第二語言習得/多媒體與華語文教學/中國語文概說/漢語語法/字源分析/華人社會與文化/華語文教材教法/華語詞彙與文化對應/文言文教學介紹/課堂活動設計/初、中、高級教材介紹與課程設計/各類教材實習與試教結業考試(口試/筆試)
※本班特色
 華語文教學之學理與實務課程兼備,師資陣容堅強
 修業期滿,由本校發給中英文結業證書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學員,課程結束可出具結業證書,由本中心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學習時數登錄 具學校教師身分之學員,課程結束後可出具結業證書,登錄教師在職進修學習時數
 
 
 
 
※招生對象
 有意從事華語文教學,並具以下任一資格者
  國內外大學畢業(含應屆畢業)之本地公民
  具國外大學以上學歷中文接近母語者水平之外籍人士 等同取得TOP高等、CEFR C1級以上、ACTFLHSK高級9級以上之中文水平
※招生人數
 每期70人,備取10(依報名、繳費完成先後順序錄取)
※上課時數
 週六及週日上課,每天6小時,共17天,合計上課時數102小時。
 週六:9:00-12:0014:00-17:00 週日:9:00-12:0014:00-17:00 實際上課時間依當期課表為準
※上課地點
 臺灣大學語文中心2249教室或4447教室 台北市辛亥路2170
※收費標準
 報名費NT$300 學費NT$20,500 不含參考書籍費
 本班舊生提具結業證書影本可減免報名費 臺大教職員工及應屆畢業生提具相關證明學費9折優待
※参考書目
      
  
黃沛榮. 2001.《漢字教學的理論與實踐》. 台北:樂學
上課必備
劉月華等編. 1996.《實用現代漢語語法》. 台北:師大書苑
 
葉德明. 1999.《華語文教學規範與理論基礎華語文為第二語言教學理論芻議》. 台北:師大書苑
 
呂叔湘. 1999.《現代漢語八百詞》. 北京:商務印書館
 
Li & Thompson 黃宣範譯. 1999. 《漢語語法》. 台北:文鶴
 
鄧守信. 《對外漢語教學語法》. 2009. 台北:文鶴
 
鄧守信主編. 《漢語近義詞用法辭典》. 2009再版. 台北:書林
 
 本課程原則上採講義方式,講義將於開課當天發給學員
 以上參考書僅供參考,各科教師亦會分別推薦其他參考書籍,均由學員自由選購,開課後由班代統一為學員訂購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華語文師資研習班」報名表
英文姓名
 
(姓名須與護照一致)
期別
 
中文姓名
 
 
身分證字號
 
   
 )男( )女
出生日期
 
               
   
 
畢業
時間
 
          
服務單位
 
 
職稱
 
是否於其他語文機構
擔任過華語文教師?
是( 
否( 
機構
名稱
 
 
 
通訊地址
 
 
5郵遞區號(         
照片黏貼處
請貼1吋半身
脫帽照片一張
 
 
聯絡電話
 
 
手機                   H):
 
O):                 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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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聯絡人
 
關係
 
聯絡電話
 
應繳交之
證明文件
(  )中華民國身分證護照正、反面影本
(  )學歷證明影本
    (應屆畢業生需檢附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歷年成績單
    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者請另附上國內高中以上學歷證明影本)
(  )1吋光面照片3張(請自行黏貼1張於報名表格)
(  )名費和學費20,800(郵政匯票,抬頭請寫:國立臺灣大學
(  )其他文件 如:本校服務證明影本或學費減免證明影本
 
以下為工作人員作業欄,請勿填寫
   
一、驗證、收費
二、編號
三、審查
承辦人認證欄
 
 
 
 
 
 
 
   *報名表可自行複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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