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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衛通訊第60期 發行日期:201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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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碳愛地球 大家一起來
行政院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辦公室 執行秘書蕭慧娟
工業革命以來,人類開始使用化石燃料,在兩百多年的時間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及氧化亞氮(N2O)等溫室氣體,使全球氣候持續變暖,愈來愈高的溫度擾亂了地球原有的樣貌,包括風災、洪水、熱浪等極端氣候事件頻傳、森林大火、病蟲害及傳染性疾病等事件,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牲畜和農作物損失及生態系統破壞,在在都足以顯示,暖化對地球所造成的衝擊及影響,已不容忽視。
世界各國為減緩此一現象,均已積極推動相關環保政策。我國為盡地球村的一份子的責任,環保署已積極推動節能減碳措施,以降低地球暖化所造成之衝擊。包括:積極推動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以期促使產業及早投入減碳行列。此外,環保署亦規劃逐步施行「自願盤查登錄」、「強制盤查登錄與自願減量」、「效能標準與抵換交易」及「總量管制與抵換交易」等減量策略,和相關配套措施,以增加各部門實際執行上的可行性。
圖1、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架構
除了採取適當政策和制訂法規,對於溫室氣體排放量大的產業部門促其減量外,節能減碳是人人都必須落實執行的生活態度,
民眾也不能置身事外。事實上,檢視國內2008年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量為 257百萬公噸CO2當量,其中以工業部門所佔比例為
53.5%最高,而工業部門的能源消耗,主要係為滿足民眾日常生活所需。由此可見,節能減碳若要達到顯著的效果,就必須由民眾大
家一起做。
根據美國國家科學研究院學報(PNAS)研究發現,如果美國家庭能採取換用節能汽車、衣服不用乾衣機烘乾改用曬的,或是
不再用室內恆溫器等17項簡單的動作,每年即可減少相當可觀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民眾在日常生活上,只要留心加上用心,做到節能減碳,其實並不困難。環保署為提醒民眾於生活中落實節能碳,自2008年6
月5日起推動「節能減碳無悔措施全民行動方案」,並提出「冷氣控溫不外洩、隨手關燈拔插頭、節能省水更省錢、綠色採購看標章
、選車用車助減碳、每週一天不開車、鐵馬步行兼保健、多吃蔬食少吃肉、自備杯筷帕與袋、惜用資源顧地球」等十大無悔措施,方
便民眾記憶,以及日常生活中實踐之參考。
這些十大措施都是一些很簡單、沒有成本或成本很低,而且非常容易做到的節能減碳行為,落實節能減碳,不但不用花錢,還
可以幫你省錢,珍惜資源,愛護地球,同時可減緩全球暖化,一舉數得。
同時,環保署利用現代最夯的網路平台,建置「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eco-life)網」,簡稱「綠網」(網址:
http://ecolife.epa.gov.tw/),提供「節能減碳」平台,發揮「宣導」的效果。只要申請帳號,登錄「綠網」,就可以簽署減碳宣言
、自我診斷減碳作為,同時還能透過「組織樹」(登錄隸屬團體部落格)的建立,即時傳遞訊息,聯繫企業、學校、民間團體、村里
長等成為環保夥伴。
因此,請你我一齊力行節能減碳,一起加入愛地球的環保行列。期許「節能減碳」不只是一個口號,而是將日常生活中,少吃
肉、多走路等減碳行為當作一種時尚運動,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成「低碳社會」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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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保署於1993年開始推動環保標章制度,推廣符合「可回收」、「低污染」及「省資源」之環境保護產品,提供消費大眾在購買生活必需品時,會考量產品對生態環境的衝擊,而選擇對環境傷害較少、污染程度低的產品。您是否已了解哪些產品屬於環保產品?或者知道可以選擇哪些符合環保標章之產品項目嗎?了解綠色消費及環保標章之概念後,平日生活或工作的採購行為,或許更能符合一種環保、節能的新型消費方式,從共同響應綠色生活,為節省資源及環境保護的推動工作,盡一份心力。
何謂綠色消費、環保標章
綠色消費意指「在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並追求更佳生活品質之同時,降低天然資源與毒性物質之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目的在不影響後代子孫權益的消費模式」。生活必需品的消費,考量產品對生態環境的衝擊,而選購產品或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對環境傷害較少、污染程度較低者。綠色消費涵蓋食衣住行娛樂等各個層面,而綠色採購是落實綠色消費的最佳方式;採購回收材料製造之物品,優先考量環境面之採購行為,亦即採購之產品對環境及人類健康有最小的傷害性。
為了配合綠色消費導向,讓消費者能清楚地選擇有利環境的產品,並促使販賣及製造之產商,能因市場之供需,自動地發展有利於環境的產品,環保署特別設計了環保標章的制度,並在1992年3月19日評選出我國的「環保標章」,這個標章圖樣為「一片綠色樹葉包裹著純淨、不受污染的地球」,亦是象徵著「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的環保理念。
環保標章的精神
◎ 頒發給每一類產品環境表現最優良前20~30%的產品,以達到鼓勵作用。全世界目前共有50餘國推動『環保標章』。
◎ 獲得環保標章的產品是最優良的綠色產品,消費者看到標章即可安心購買。藉由使用具有環保標章之綠色產品來取
代傳統產品,可以讓我們的環境獲得不少的效益。
國內有關環境產品分類
「環境標誌與宣告」之種類與定義依據國際標準組織( ISO )已公告之 ISO 14020 系列標準,可分成三類。由於各類環境標誌與宣告在多數人認知上不易分別,一般也較常採用環保產品或是綠色產品統稱之,為落實相關綠色消費之相關法規,我國在「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條文中便將環境保護產品分成三類。
(一) 第一類(環保標章)產品:取得環保署認可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以及取得與我國達成相互承認協議之外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者。
(二) 第二類產品:非屬環保署公告之環保標章產品項目之產品,經環保署認定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三) 第三類產品:指該產品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產品,並發給證明文件者。含括能源標章(經濟部能源局)、省水標章(經濟部水利署)、綠建材標章(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環保標章產品效益
綠色消費主要效益是減少自然資源的無限開採與過度使用,提升資源的永續利用,並減少有害物質的使用與汙染物的產生與排放,降低環境汙染程度,以達到省資源、省電、省水及低污染等效益。具體環保效益舉例如下:
倡導綠色消費,實現綠色生活,將環保的理念付諸行動,其實在每個人的生活中是可一一實踐。然而,節省資源使用及減少廢棄物產生,最根本的方法應是源頭減量及提高物質的使用效率。不論於居家生活或工作環境,期使一起力行環境友善行為,從生活習慣扎根,營造健康生活,發展永續環境。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站http://greenliving.epa.gov.tw/greenlife/green-life/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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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場所緊急聯絡人、安全官教育訓練 環安衛中心梁若寒 整理 環安衛中心於98年10月23日、11月17日及12月10日於校總區及醫學院共舉辦三場本校「實驗場所緊急聯絡人、安全官教育訓
練」,課程內容由環安衛中心職業安全組黃耀輝組長講授「職災案例探討與預防」及童鈺斐秘書講授「本校環安衛業務之推動」
,藉由本教育訓練,主要希望實驗室緊急聯絡人及安全官了解各類特殊實驗之相關作業規範、注意事項,及實驗室意外事件之分析
與預防,以傳達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之整合資訊,加強各實驗場所聯絡人或安全官之教育及知能,協助扮演所屬實驗場所安衛工
作之督導角色,共同改善校園環安衛措施與環境。本活動三場次共計有266位學生及同仁參加,相關學院皆有人員參與,會中亦有
熱烈發言及討論,顯示實驗場所安衛管理之推動工作更獲支持及認同。
各學院參加人數統計情形:
建議安全官之職責如下:
(一)熟悉該實驗場所危害物(如毒化物、游離輻射、生物性材料)使用狀況及其規定。
(二)確認該實驗場所人員完成應接受之教育訓練。
(三)協助監督該實驗場所人員從事實驗應備有之防護措施。
(四)確認該實驗場所人員依規定前處理、貯存並申請清運有害事業廢棄物。
(五)協助維護該實驗場所之用電等之安全。
(六)定期執行實驗場所之自動檢查。
(七)實驗室負責人其它交辦事項。
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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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近,慶祝多,舞台安全應注意 98.12.31臺北市政府勞工局news宅急便每年年底至來年元宵節期間,本市各界舉辦一連串的大型慶祝表演活動,舞台為不可或缺設施,其係利用組立方式組合成,高度皆高於二公尺以上,以便於架設燈光或音響,其安全措施更應該注意。但因眾多慶祝活動輪流使用,造成管理及維護上之不易,致使因安全防護設備不足,及勞工一時不安全行為而發生事故。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表示,舞台雖屬臨時構造物,但與作業勞工安全關係至鉅,故在搭設、拆除及使用管理上應審慎處理
,且應重視平日之定期維修保養,事業單位於施工前,應會同相關承包商及現場作業主管,妥善規劃設計及訂定施工計畫,並設置安全防護設備,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勞工局副局長兼勞動檢查處處長張基煜呼籲本市事業單位在從事舞台作業時,為防止事故發生,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第一:舞台結構強度需經專業技師簽認,並依簽認之圖說施工,搭設及拆除時現場應有合格之「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指揮監督。第二:舞台搭設及拆除時,應以警告設施區隔施工範圍,避免人員誤入造成意外事故發生。第三:作業人員依作業狀況確實使用安全防護具,如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張基煜代處長表示,以上三點提示,事業單位與勞工朋友若能重視並落實在作業場所中,必可有效降低勞工職業災害。
勞動檢查處指出,為保護勞工舞台作業安全,降低職業災害發生,該處除提供舞台雷爾架設、拆除安全技術手冊外,另外還提供職災案例及勞動檢查重點供各界參考使用,歡迎本市各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至該處網站下載(網址:www.doli.taipei.gov.tw),以提昇勞工安全衛生觀念,進而減少職災的發生。 |
飲料紙盒回收再利用--每年創造約1.6億經濟價值 98.12.02環保署環保電子快訊
環保署為提昇鋁箔包及紙盒包回收(以下合併簡稱飲料紙盒)及再利用比率,本(98)年度積極輔導廠商引進「鋁塑分離技術」,將飲料紙盒處理後衍生之鋁塑紙漿渣、鋁箔等廢棄物,變身為可循環再利用的塑膠粒子及鋁粉,飲料紙盒的再利用比率由60%提高至87%。
環保署表示,鋁箔包係由紙纖維(約75%)、聚乙烯(PE)薄膜(約20%)和鋁箔(約5%)貼合而成,紙盒包則由紙纖維(約80%)及聚乙烯(PE)薄膜(約20%)組成。我國用於包裝乳品及飲料之飲料紙盒近3年平均年回收量約1.6萬公噸,相當於8億個飲料紙盒。以往飲料紙盒回收後由紙廠採一般廢紙再生流程處理,可回收其中約60%的紙纖維,經該署輔導紙廠以「鋁塑分離技術」處理後,除再提升紙纖維回收再利用率5個百分點外,亦可將鋁箔與聚乙烯塑膠薄膜予以分離,再製成聚乙烯塑膠粒及鋁粉。
環保署表示,推估每公噸飲料紙盒可分離出0.65公噸的紙纖維、0.19公噸的聚乙烯塑膠及0.025公噸鋁粉,以近3年平均1年回收16,000公噸的飲料紙盒計算,可再生10,400公噸的紙纖維、3,040公噸的塑膠及400公噸的鋁粉,創造約1.6億元的經濟價值。
此外,環保署為再提昇飲料紙盒之回收成效,與企業合作於98年12月2日舉辦「飲料紙盒回收再利用」宣導活動,推出桂綸鎂小姐拍攝的宣傳短片,宣導民眾回收飲料紙盒時,順手拔除吸管、倒出殘留液體再壓扁,以減少體積及回收成本,同時傳達飲料紙盒可再生成紙、塑膠及鋁的觀念,期待民眾配合「隨手壓,作環保,小舉動,大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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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運送危害預防,環保署修正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98.11.19環保署環保電子快訊「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於民國96年11月5日發布施行,現行辦法雖已詳細規範毒性化學物質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行為應檢具危害預防應變計畫於環保單位備查,然運送行為因無須申請許可,即無提送危害預防應變計畫時機,然而運送過程亦有發生突發事故,致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為加強運輸作業之危害預防,環保署修正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規定第一類至第三類毒化物所有人於運送該類毒性化學物質(含自行運送及委託運送),即須依本次修正條文之內容提送運送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備查,並將該計畫納入委託運送合約內,由毒性化學物質所有人及運送之運作人共同實施,俾利毒性化學物質運輸之危害預防作業更臻周全,對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風險降低具有正面影響。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除將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明列運輸需提報危害預防應變計畫之列管條件、提送時機、計畫所需包含內容以及實施時間,,同時也因應地圖數位化之趨勢,規定運作場所應提供毒性化學物質儲存及運作場所之地理資訊座標,並要求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危害應變設施應執行模擬分析,可提高應變之能量並使得危害預防應變作業更為確實。 修正條文將於民國100年7月1日施行,發布後環保署將立即展開輔導,並於民國99年執行到廠輔導運送危害預防應變計畫以及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危害模擬評估之相關計畫,該署並呼籲毒性化學物質所有人及運送之運作人,事先之預防措施可有效減低災害之損失,進而降低風險成本,務必依規定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並確實執行。 |
環保署預告「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草案,對於草案公告內容如有任何建議,歡迎社會各界於公告所載期限內踴躍提供意見給該署作為修訂的參考,以使該草案更臻完備。
為有效管制超過噪音管制標準且對周遭環境安寧影響重大案件之改善情形,該署爰依據噪音管制法第35條之授權及配合該法施行細則第14條有關按日連續處罰之規定,擬具「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草案,藉以明確規範按日連續處罰之方法及程序。 環保署表示,依據該署噪音陳情案件統計資料顯示,一般工廠、娛樂或營業場所之非移動性噪音源,以及經常為民眾陳情且易致嚴重影響生活安寧之設施(如空調主機、冷卻水塔、冷凍藏櫃、發電機、抽水馬達及抽排風機等),若不採取具體吸(隔)音或防振、隔振等改善措施,或可變更設置地點而未調整其位置等行為,是無法有效降低噪音干擾問題,為有效管制此類噪音擾寧問題,該署特於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第14條明文規範按日處罰適用之門檻;亦即經稽查時超過管制標準5分貝,且改善期限屆滿後仍逾管制標準3分貝且業者未有任何改善噪音之具體作為者(未採取具體吸(隔)音或防振、隔振等改善措施,或可變更設置地點而未調整其位置),即依據該執行準則進行查處。 環保署指出,本次公告之執行準則,已明確規範每次按日連罰裁罰之日數最高為連續5日,在執行程序上已同時考量定義明確性及符合比例原則,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應可確實執行而不致產生模糊及不符比例原則之情形。 環保署表示,有關預告之相關草案內容,有興趣之民眾、業者,可至該署網站(網址:http://share1.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提供修正意見及建議。 |
第二屆台灣國際藝術節「多元與永續」為主題PAR表演藝術雜誌 發行日期:2009/11 刊號:2032010年台灣國際藝術節,主題為「多元與永續」,呈現世界各國及台灣原住民的多元文化,以及關注地球暖化、海洋污染等環保議題。來自九個國家的表演團隊,十五檔節目,其中有六部世界首演、六部亞洲首演,節目類型涵蓋戲劇、舞蹈、音樂、戲曲及跨界演出,有風靡歐陸舞台的前衛之作、有根植台灣土地的傳統創新,更持續推動「原鄉時尚」精神的自製原創節目。(節錄自PAR表演藝術雜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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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法規公告 (98.09~98.12)2.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98.11.11發布修正「環境輻射偵測規範」,並修正名稱為「環境輻射監測規範」,自即日生效。
3.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98.09.30發布修正「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13條、第14條條文。
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8.10.13發布修正「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
5.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8.12.16發布修正「勞工作業環境測定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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