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華語文師資研習班第36期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中國語文組/國際華語研習所 合辦
宗旨
以本校既有之優良教學與設備,培訓有意在海內外從事華語文教學之專業教師。
課程內容
中國語文概說/華語正音/拼音符號/漢語語法/字源分析/漢字教學/華語詞彙與文化對應/第二語言習得/華語文教材教法/課堂活動設計/多媒體與華語文教學/新聞報章教學/文言文教學/初、中、高級教材介紹與課程設計/各類教材實習與試教/結業考試(口試/筆試)。
本班特色
華語文教學之學理與實務課程兼備,師資陣容堅強。
修業期滿,由本校發給中英文結業證書。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學員,課程結束可出具結業證書,由本中心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招生對象
有意從事華語文教學,並具以下任一資格者: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含應屆畢業)之本地公民。
二、具國外大學以上學歷中文接近母語者水平之外籍人士(等同取得TOP高等、CEFR C1級以上、ACTFL、HSK高級9級以上之中文水平)。
招生人數
每期70人,備取1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上課時數
週六及週日上課,每天6小時,共17天,合計上課102小時,
週六:9:00-12:00;14:00-17:00
週日:9:00-12:00;14:00-17:00。
上課地點
台大語文大樓二樓249教室或四樓447教室(近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交叉口,台大後門,辛亥路二段170號)。
收費標準
報名費:
一般學員:NT$300
本班舊生:提具結業證書影本可減免
學費:
一般學員:NT$20,500(不含參考書籍費)
本校教職員、台大應屆畢業生:NT$18,450(學費九折優待,需檢附服務證明)
参考書目
黃沛榮. 2001.《漢字教學的理論與實踐》. 台北:樂學 |
上課必備 |
劉月華等編. 1996.《實用現代漢語語法》. 台北:師大書苑 |
強烈建議 |
葉德明. 1999.《華語文教學規範與理論基礎—華語文為第二語言教學理論芻議》. 台北:師大書苑 |
強烈建議 |
呂叔湘. 1999.《現代漢語八百詞》. 北京:商務印書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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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 Thompson 黃宣範譯. 1999. 《漢語語法》. 台北:文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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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守信. 《對外漢語教學語法》. 2009. 台北:文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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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守信主編. 《漢語近義詞用法辭典》. 2009再版. 台北:書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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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課程原則上採講義方式,講義將於開課當天發給學員。
★ 以上參考書僅供參考,各科教師亦會分別推薦其他參考書籍,均由學員自由選購,開課後由班代統一為學員訂購。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華語文師資研習班第36期報名辦法
2010年華語師資班日程表
期別 |
上課日期 |
報名日期 |
繳費日期 |
備註 |
第36期 |
(2月13、14、20、21日春節停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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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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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定 |
進階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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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4~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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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定 |
第38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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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定 |
一、招生人數70人,備取1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二、報名方式:
請於報名期間,將報名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至中國語文組辦公室,額滿為止。
報名資料
報名表
身分證明影本
本地公民 |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外籍人士 |
護照正、反面影本 |
學歷證明影本
本地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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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國內學士學位者 |
國內學士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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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學士應屆畢業生 |
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或歷年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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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國外學士學位者 |
國外學士證書和國內高中證書 |
外籍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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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國內學士學位者 |
國內學士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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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學士應屆畢業生 |
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或歷年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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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國外學士學位者 |
國外學士證書和中文能力證明(TOP高等、CEFR C1級以上、ACTFL、HSK高級9級以上之中文水平) |
1吋或2吋光面照片3張
費用減免證明
本校教職員 |
教職員證件影本 |
學費9折 |
本校應屆畢業生 |
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 |
學費9折 |
本班舊生 |
結業證書影本 |
報名費減免 |
報名費300元郵政匯票(抬頭請寫:國立臺灣大學)。現場報名者,可以現金繳費。
現場報名
請於報名期間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7:00)前來中國語文組辦公室報名。
掛號郵寄報名
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華語文師資研習班36期」
以郵戳為憑,郵戳非報名期間內恕不受理。
收件人:臺灣大學語文中心222辦公室 地 址:10663台北市辛亥路2段170號2樓 |
三、繳費方式:
接獲錄取通知及繳費單後,請於繳費期間,至金融機構匯款或親至中國語文組辦公室現金繳款。
退費辦法:
學員繳費後、開課﹙學﹚前申請退費者,退費七成。
開課後,未逾全期﹙該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費二分之一。
開課後,逾全期﹙該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不得申請退費。
四、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請備齊報名資料,恕不接受補件。重要文件影本,請自行於其上加註「僅供臺大華語文師資研習班報名用」字樣。無論錄取與否,資料一律不退還。
(二)原則上每期錄取70名,錄取名單公告於網頁上。本組可視報名人數、教師授課時間及教室等因素決定是否開班。若因人數不足無法開班,已繳學費可退還。課程若有更動,另行公佈於網頁。
(三)為維護其他學員權益,錄取後不得申請延期。錄取學員未於期限內繳費完畢者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四)凡當期未錄取以及未上課者,下期均請重新報名。
(五)缺課超過12小時者,或期末測驗成績未達60分者,不授予結業證書。
五、聯絡方式
電話:(02)3366-3417轉226 吳先生
傳真:(02)8369-5042
網址:http://cld.liberal.ntu.edu.tw/
E-mail:cld222@ntu.edu.tw
地址:10663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70號2樓222辦公室(台大語文中心中國語文組)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
「華語文師資研習班」報名表
英文姓名 |
(姓名須與護照一致) |
期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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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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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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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 )男( )女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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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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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 時間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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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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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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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其他語文機構 擔任過華語文教師? |
是( ) 否( ) |
機構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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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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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黏貼處 請貼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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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手機: (H): (O): (FAX):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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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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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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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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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交之 證明文件 |
﹙ ﹚1、身分證明正、反面影本。 ﹙ ﹚2、學歷證明影本。[大學學歷證明影本、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歷年成績單、國內高中學歷證明影本、中文能力證明(詳見報名辦法)] ﹙ ﹚3、1吋或2吋光面照片3張。(請自行黏貼1張於報名表格) ﹙ ﹚4、報名費300元郵政匯票(抬頭請寫:國立臺灣大學)。 ﹙ ﹚5、其他文件。如:本校服務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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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工作人員作業欄,請勿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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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名 程 序 |
一、驗證、收費 |
二、編號 |
三、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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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認證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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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可自行複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