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規定調整公告
1.續借次數由1次增為2次: 若您所借圖書無其他讀者預約且尚未逾期,即可於該書到期日前5日內自 行於線上辦理續借,續借以2次為限。(請參閱借書規則第五條)
2.借書時已有其他讀者預約之書籍,借期一律縮短為14日: 為加速書籍流通率,特別是改善有多人預約之熱門書籍讀者等候情形, 該類書籍借期將一律縮短為14日。(請參閱借書規則第三條第十一項)
圖書館閱覽組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