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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萬技轉金已分配給發明人....

    本國專利法及本校聘書上均規定,老師在職位上的研發成果歸本校(校方重要政策),科技部及廠商出資計畫之成果,為本校所有(除另有約定外),老師須注意事項:

  • 千千萬萬要堅持,您的智慧所衍生之智慧財產,無論有或無專利,除特殊情況外,計畫成果歸本校所有。
  • 請盡量選擇研發處建教計畫方案一(本校擁有智財),避免廠商支付15%先期技轉金後使成果全歸廠商,因惟有本校智財方可技轉,並經產學中心談判後,可達遠高出15%之技轉金額。
  • 若廠商無逾一半之實際腦力或其它貢獻,亦請堅持避免與廠商共有研發成果,因共有的研發成果,幾乎無法再技轉(廠商已有部份成果歸屬後,即使只有1%,都可合法使用)。
  • 廠商出資經費當然是本校之重要伙伴,其權力之維護在技轉過程中充份被尊重(如扣全部或除部份出資經費),以達到雙贏結果。
  • 至今年9月底,產學中心研發成果,本校智權案技轉成效已分配1,072萬給發明人,充份與發明人共享利益。

 產學中心與MIT週邊藥廠談判  

近期有兩個例子可以與校內教師共同分享。
  • 一家進駐於MIT附近的藥廠與本校教授合作,公司CEO來中心洽談合作模式後,願提供非常優惠之建教合作經費,其後還要再加上專屬授權金、頭款、里程碑付款金(milestone payment)、衍生利益金(royalty)及再授權金。總技轉約之價格,經過本中心同仁辛苦溝通後,為原先出價的四倍之多,充份保護了本校教師權益。
  • 另一例子為美國矽谷的一家半導體公司,對於一位教授之技術非常有興趣,他們派資深律師至本中心洽談合作。原合約內容對本校不利,但經過本中心充份溝通後,對方也同意修改包括建教合作計劃及之後的所有授權條件。
總之,產學中心非常樂意為每一位老師服務,若有國內、外廠商與您聯絡,請洽您的經理人!(請見中心網頁)

  

利用先期專利申請快速保護即將公開之成果

研發成果公開前,強烈建議,以線上先期專利申請(USPTO provisional application)來保障您的專利權不被他人所搶先申請,因此若日後將申請專利保護,請在您的論文公開前,線上申請先期專利,之後努力技轉。在一年內完成後期專利申請,並得到努力研究之後的收獲。


自行線上申請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