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組在這次田野調查中,考察民間廟宇對地方官的祭祀。考察的目的,是想回答兩個問題:第一,祭祀地方官在清代並非普遍的現象,那麼宜蘭地區地方官在民間的廟宇中受到祭祀的原因與方式,是否有其特殊性?第二,祭祀地方官的行為,是如何鑲嵌於整體社會的日常生活中?也就是廟宇背後之人群活動。此次設定的考察對象,是促成噶瑪蘭廳設立、並擔任第一任通判的楊廷理(1747-1813)。在田野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宜蘭市與羅東境內祭拜楊廷理的廟宇很少,卻能找到祭祀潘賢文的廟;而潘賢文正是楊廷理上任後,首批處決的岸裡社番移民。 從文獻與廟方的資訊看來,祭祀楊廷理或潘賢文的廟宇都由漳州人供奉,對楊廷理的態度卻截然不同。這意味著宜蘭境內的族群問題相當複雜,而且背後關係到龐大的開發利益。以下將分批呈現田野調查的結果,輔以契約文書等地方文獻,嘗試提出一套理論,解釋蘭境廟宇祭祀楊廷理的種種疑點。
一、廟宇祭祀楊廷理的調查結果
宜蘭市及羅東境內與楊廷理相關的廟宇,在本次田調中共有四個案例,分別是五圍的文昌廟、宜蘭市的五穀廟與昭應宮、羅東的城隍廟。首先是五圍文昌廟。根據文獻記載,楊廷理在嘉慶十二年(1807),受陳奠邦等人的引導,從五圍地區進入宜蘭。 按照《噶瑪蘭廳志》記載,當地居民在楊廷理生前便已為他設立長生祿位,楊死後其祿位被供奉於此地建於嘉慶二十三年(1818)的文昌壇。 然而,當我們進入今日的文昌廟時,並未找到楊廷理的長生祿位。此一文獻與田調的落差,讓我們開始思考:楊廷理在地方人士心目中,究竟居於什麼樣的位置?
其次是宜蘭市的五穀廟。此廟原名先農社稷壇,建立於嘉慶十七年(1812),是清代的祀典廟。在廟方提供的沿革簡介中,提到這座廟的興修與楊廷理等歷任噶瑪蘭通判的關係;然而細讀廟內立於咸豐八年的〈重建先農壇碑記〉,則只提到第二任通判翟淦(?-1817),卻沒有提及楊廷理(見圖一)。同樣啟人疑竇的是,五穀廟左邊廂內供奉有「噶瑪蘭名宦祿位」,包含翟淦、陳蒸(生卒年不詳)等數位通判,亦不見楊廷理(見圖二)。
在另一座同樣位於宜蘭市的昭應宮,我們找到楊廷理的祿位。昭應宮建於嘉慶十三年(1808),正殿主祀「天上聖母媽祖」,後殿一樓從祀「觀世音菩薩」,二樓供奉「水仙尊王」。在二樓後側的左龕,供有三座噶瑪蘭通判的塑像祿位,中間是楊廷理,左右分別是陳蒸與翟淦(見圖三)。今日無從得知.....(詳見全文)(本文原刊於《臺大歷史系學術通訊》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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