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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MyET競賽

2014 外教中心 「外語樂學‧學習集點」活動實施辦法

活動集點卡辦法:

參與中心舉辦之「English Corner」或「看影集學英語」之臺大學生得持中心製發之「外語樂學‧學習集點」卡累積學習點數,並於每學期結束前,得以該學期累積之學習點數兌換中心之精美獎品。
English Corner活動與報名連結:https://info2.ntu.edu.tw/register/flex/main.html?actID=20145161_05

集點卡與學習點數規定:

1. 學校行事曆上課開始日上課結束日為外教中心「外語樂學‧學習集點」卡 (以下稱學習集點卡)之學習點數累計啟用日與結算日。學習集點卡所累積之學習點數不跨學期累計。

2 參與外教中心活動須本人持學習集點卡參與點數累計。外教中心於活動進行間有查核持卡人身分之權利。若發現學習集點卡有冒用情事,中心得當場沒收該卡並註銷學習點數。

3. 每場活動開始前得將學習集點卡繳交現場活動人員,於活動結束時領回。

4. 一場活動登錄一個戳章,視為學習點數一點。活動遲到或提早離開15分鐘,該場次活動不給予學習點數。

5. 學習集點卡遺失時,須重新辦理,原卡已累積之點數亦無法追認。

集點卡片申辦方式:

1. 通訊申請:每學期上課開始日起,將學生證正面掃描或拍照後寄至外教中心電子信箱,三個工作天後可持學生證至一樓櫃台領取 (每學期間申請辦理之學習集點卡中心保留至開學期之上課結束日,愈期予以銷毀)。申辦時若學生證掃描檔或拍照之品質不佳,中心將通知卡片人申請人重送。

2. 當場申請:參與活動當場可繳交學生證於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將當場製作學習集點卡,並於活動結束交還學生證與集點卡。

領獎方法:

1. 每學期上課結束日之前所累積之學習點數,得於中心R302櫃檯(8:45~16:45)換取獎品。

2. 獎品兌換若未於該學期上課結束日完成,中心保留其兌獎權利至次學期之上課結束日為止。

學習點數兌獎方式與說明:

1. 獎品分一獎與二獎兩大類;一獎為字典類(紙本或APP),二獎為小說讀本與各類英語學習書籍。

2. 三個學習點數得換取二獎一件,五個學習點數得換一獎一件。已兌換獎品之學習點數,中心人員另加蓋戳章標示。

3. 學習卡累積滿十點可領特別獎勵:〈方案一〉可換一獎兩件與二獎一件,共三件;〈方案二〉可換一獎一件,二獎三件,送四件。特別獎勵得追認已兌獎之學習點數,唯已兌換之獎項於特別獎勵時扣除,避免重複領獎。

4. 一獎與二獎之實際兌獎品項於兌獎時現場可提供之項目為主。一獎用罄時,得以兩項二獎品項代代替之。

詳情請見本中心網站公告:http://140.112.185.97/efreeway/new.php